根据《滁州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对辅导员01岗位未招满的2个计划开展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 计划 专业 | 计划人数 | 联系电话、邮箱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01 | 专业不限,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优先 | 2 | 电话:0550-3510868 邮箱:fdyzp@chzu.edu.cn | 硕士研究生 | 男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须为两年制以上学制,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
(六)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止,逾期不再接收简历。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fdyzp@chzu.edu.cn),按顺序整理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党员证明、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须形成整个PDF扫描件;另填写《滁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信息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按照“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应聘辅导员”格式命名提交(文件不超过10M),所提交材料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学校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没有接到参加现场资格验证通知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逐一回复。
(三)现场资格验证。现场资格验证需提供以下原件(用于核查)和复印件(用于留存):
个人简历、身份证、党员证明、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现场资格验证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考核。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心理健康测评等环节组成。
1.笔试。总分100分,考核时间9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按参加考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因有人员缺考笔试导致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2.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核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等。综合能力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者,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各岗位均按笔试(40%)+综合能力测试(60%)的计算原则合成得分,确定最终考核成绩。最终成绩相同,以综合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如综合能力测试得分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最终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心理健康测评。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录用的重要参考。
(五)考察与公示。人事处组织拟聘人选考察工作,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合格的,报学校会议研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原则上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坚持质量为要、宁缺毋滥。
(六)体检与报到。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者,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学校编外自主聘用人员,首聘期五年。薪酬标准及社保等参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进行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550-3512355)。
3.本公告最终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
邮编:239000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0) 3510868
滁州学院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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